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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施行 交强险赔付额低遭质疑
7月1日,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》将正式实施。根据新规,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部分,将由交强险赔付。超过2000元的部分,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。
2000元以下由交强险赔付
一直以来,业内关于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就争议不断。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出台,再一次把交强险是否存在“暴利”问题摆上台面。
根据交强险的规定,第一次投保交强险和上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有违章记录的车主,基础保费为1050元。
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,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,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,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,以此实现“奖优罚劣”。
实行上下30%的浮动费率后,连续3年没有出过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的司机在购买交强险时,最多可享受30%的优惠费率,即记录良好的车主最多可省下315元。
而按照交强险条例第八条规定,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,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。
有业内人士质疑,交强险如果赔付限额过低,可能保障不了受害人的救治和赔偿,而且存在“暴利”之嫌。
此次,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也规定,只有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部分,才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;超过2000元的部分,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。
某律师曾算了一笔账: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.48亿,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,只要投保率达到80%,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。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,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。余下的620多亿元,扣除税金、管理费、手续费后,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。
各方联手防范“碰瓷诈保”
一直以来,如何防止骗保事件发生,都是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。实行新规后,因没有交警现场检验交通事故真伪,制造交通事故骗保情况极有可能发生。据介绍,司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,保险公司会将该车牌及司机信息上网,信息与交管部门共享。如果交管部门发现某辆车或某个人短期内经常发生事故,会将该车列入黑名单进行详细调查,一旦发现确实是“碰瓷诈保”,将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人保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德地向记者介绍,目前,北京21家可以受理车险的保险公司正在进行协商,形成联合察看现场机制,即遇快速处理事故时,由最近的保险公司派出察看车,勘察现场,以避免骗保情况的发生。同时,保险公司将建立奖励“骗保”举报人机制。据其透露,人保近期将出台具体的应急预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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